北
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SICHUAN BEIZHAN LAW FIRM
首页  /  裁判规则
裁判规则

裁判规则 · 90 则案例要旨

从 90 份裁判文书中提炼“本院认为”核心裁判观点,按传销模式分类编排,每条要旨均可回溯至裁判文书全文。

“拉人头”型传销

国家项目型

002

本院经审查认为,一、再审申请人王某提出本案适用案由错误,认为本案是因投资产生的民事纠纷,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应以投资协议为案由审查,但在本庭询问中王某陈述“完全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前后矛盾,同时案由错误不是法定申请再审的理由。二、通过王某的陈述“临桂建设是西部大开发项目”、“是外来人的优……

来源:王某;贾某不当得利纠纷再审审查和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
003

本院经审查认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而取得的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事实,不当得利的前提是没有“法律的规定和

来源:王某与贾某山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拉人头”型传销

纯拉人头型

“拉人头”型传销

网络传销型

015

,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问题是:(一)某某数码公司被诉侵权行为是否侵害了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二)如果构成侵权,某某数码公司应如何承担侵权责任。(一)关于某某数码公司被诉侵权行为是否侵害了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问题1.关于涉案被诉侵权视频是否属于侵权视频。某某巴巴公司、某某科技公司、某某信息公司主……

来源:某某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等与上海某某数码科技有限公… →
“拉人头”型传销

虚拟货币型

024

本院经审查认为:(一)关于本案是否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问题。1.本案中被告人通过空投“兔子币”和用户观看关联登月宝APP上广告视频后免费发放“兔子币”的方式发展兔子社区预备成员,通过宣传等方式引诱预备成员用人民币兑换虚拟数字币完成业绩任务获得加入资格,此人民币兑换虚拟数字币环节实质就是……

来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再审审查刑事驳回申诉通知书 →
“拉人头”型传销

资本运作型

029

经查,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被告人龚万珍归案后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同一体系传销人员陈黎、肖诗梅、邹兴娥、刘胜菊等4人涉嫌参与传销的事实,另供述的陈光明、洪牡丹涉嫌参与传销的事实暂未查证属实,

来源:唐小武、魏宜艳等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030

本院经审查认为,1.原审通过杨某甲出具字据的内容,结合杨某乙、杨某甲的陈述,认定杨某乙转账给杨某甲的3万元为借款,杨某甲需向杨某乙返还款项,并无不当。杨某甲申请再审时提交的新证据不足以推翻对借款事实的认定。2.根据标的额及案件类型,该案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庭审中已书面告知

来源:杨某乙与杨某甲民间借贷纠纷申请再审审查一案 →
“拉人头”型传销

连锁销售型

“拉人头”型传销

道具商品型

038

,公安机关扣押原始的电子数据存储介质也是收集、提取电子数据的法定措施,电子数据鉴定包括电子数据的提取、固定、恢复以及关联性、真实性、相似性等检验鉴定。本案中,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涉案小程序相关电子数据,并将扣押的硬盘、手机等存储介质一并移送并无不当。电子数据的鉴定涉及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电子数据……

来源:程某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042

,“111111"账号非被告人陈丹平个人所有,该账号仅能作为综合评判被告人陈丹平参与传销活动情节的参考依据,对被告人陈丹平及其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关于被告人林琳、谭浩的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谢波是否属于受单位指派而从事劳务性工作人员的问题。

来源:赵永辉等二十人组织、领导传销案一审判决书 →
“拉人头”型传销

零撸模式型

044

,公诉机关出示的上述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与本案具有关联性,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锁链,对证据的效力及所证明的案件事实,本院予以确认。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于2025年6月24日建议本院对本案延期审理,本院于次日决定延期审理,2025年7月22日公诉机关建议恢复审理,本院于同日决定恢复审……

来源:刘林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收取入门费”型传销

变相收费型(道具商品)

052

,上诉人杨某无视国家法律,参加“善心汇”传销组织后,以投资“善心汇”获取高额回报等为名,积极宣传、发展他人加入该传销组织,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的下线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秩序,共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87名且层级为五级,其……

来源:杨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
053

,“111111"账号非被告人陈丹平个人所有,该账号仅能作为综合评判被告人陈丹平参与传销活动情节的参考依据,对被告人陈丹平及其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关于被告人林琳、谭浩的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谢波是否属于受单位指派而从事劳务性工作人员的问题。

来源:赵永辉等二十人组织、领导传销案一审判决书 →
“收取入门费”型传销

名义免费型

“收取入门费”型传销

新概念包装型

“收取入门费”型传销

消费返利型

“收取入门费”型传销

直接收费型

073

,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认罪认罚从宽处罚案件,要进行全面的、实质的审查。本案一审法院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各被告人的参与程度及作用大小,依法判处,量刑并无明显不当。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关于陈玉华、张秀萍、郑岳兴、黄薇称各人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相关辩……

来源:郭坤哲、陈玉华、张秀萍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07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四款,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中,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参与传销活动人员言词证据的,可以结合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缴纳、支付费用及计酬、返利记录,视听资料,传销人员关系图,银行账户……

来源:马玲娜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078

,被告人肖智春、肖水原、黄琼超、黄琼光、梁观发无视国法,为牟取非法利益,加入以资本运作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的广西北海市“阳光工程1040资本运作项目"传销组织后,引诱、发展他人继续加入该传销组织,骗取财物,扰乱了……

来源:肖智春、肖水原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审刑事判决书 →
“收取入门费”型传销

虚拟代币型

084

,被告人俞某东伙同被告人刘某勇、吴某辉、孟某意、彭某霞、林某龙、旷某娟、李某、于某伟、李某琴、曹某依托‘CNCBK商城’,以‘消费全返’等为幌子,采用拉人头、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

来源:赵某文、于某春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
“收取入门费”型传销

资本运作型

088

本院经审查认为,1.原审通过杨某甲出具字据的内容,结合杨某乙、杨某甲的陈述,认定杨某乙转账给杨某甲的3万元为借款,杨某甲需向杨某乙返还款项,并无不当。杨某甲申请再审时提交的新证据不足以推翻对借款事实的认定。2.根据标的额及案件类型,该案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庭审中已书面告知

来源:杨某乙与杨某甲民间借贷纠纷申请再审审查一案 →